我行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行档案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商前来我行报名,我行经初步筛选后,将择优发放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采购内容
为深入推进我行档案信息化工作发展需要,整合各类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和电子数据的标准和要求,同时符合档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电子文件收、管、存、用的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优化等一系列工作。
(一)服务内容
1、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元数据方案调研和确定、梳理有关电子文件的标准和规范;
2、诊断分析、可行性研究,制度规范修订;
3、项目需求整理和编写、系统接口规范及元数据标准;
4、监督指导系统开发及实施;
5、配合提炼银行电子文件形成、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特点和业务亮点,输出相关成果。
(二)服务要求:
1、提出完整的、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计划;
2、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关于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文档管理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调工作;
3、建立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以专人驻场办公方式,跟踪项目进展、项目台账准备、系统测试、测试报告和测试用例准备、项目验收,日常电子文件归档数据审核、档案系统归档数据审核。配合完成参观考察单位的系统演示等;
4、配合组织项目过程中重要节点及重要活动保障;
二、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管理咨询或商务咨询相关业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法人及相关股东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股权)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响应人须有参与国家企业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项目、数字档案室、样板档案室项目服务的成功经验及案例,并注明合作项目的名称及签订时间。
5、响应人在上海本地设有公司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咨询服务人员具有国家及省(直辖市)科研课题研究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加盖公章)。
6、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须知
1、前来报名的被授权代表需先行前往我行一楼前台进行信息登记。
2、提供资质要求中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给我行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以刻录光盘或U盘的形式))。
3、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括:委托参与项目的名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公司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授权书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双方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
4、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请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此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均需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单位公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经总公司授权后的分公司,后续提供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只需加盖分公司公章。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的被授权代表,请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需经被授权人的签字认可。情况说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原件(当场审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将留存我行保存。如遇特殊情况,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打印件或由被授权人现场提供手机照片进行核验。
7、各类证书及其他各类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行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行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9、交纳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交纳保证金,具体交纳方式另行告知。
10、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地点: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5楼)。
联系人:唐倍煜
联系电话:021-6189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