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行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服务商前来我行报名,我行经初步筛选后,将择优发放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人事档案上门交接、档案消毒、按规范整理、数字化扫描加工及文件命名、人社局或档案馆验收移交等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应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健在及死亡五年内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移交管理工作操作办法》和上海市档案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退休死亡五年以上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移交进市档案馆的操作办法》。
(二)服务要求
1.人事档案上门交接:由响应人安排专人、专车至我行进行清点交接、装箱、运输工作,将双方交接完成后的文档资料运输至指定的文档消毒中心及档案集中作业中心,并按要求进行集中整理及数字化处理。
2.档案消毒:采用专用的臭氧消毒房对档案进行逐卷消毒、档案杀菌、除霉工作,达到对纸张及人体无伤害的效果;并在消毒之后的档案装具内放置防潮防霉剂。
3.整理范围包括:对人事档案(2020年3200册左右)进行鉴别、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排序、编码、缺失档案编制登记、纸质材料技术加工、手写页码、档案编目、编页、编档号、填写案卷封面、备考表、档案袋、装订成册、编制《退休死亡人员人事档案案卷目录》、装袋前实物质检、案卷、装盒、盒号登记、编制移交文件。
4.对整理好的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流程为:扫描(平面扫描,扫描精度:300dpi)、图像处理、建文件夹及图像命名(按电子文件的命名要求)、图像质检、信息校对、终检。
5.按规定要求负责将档案移交至所属区的指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移交进上海市档案馆进行验收工作。
6.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资质要求及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档案管理、档案整理等相关业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法人及相关股东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股权)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响应人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并熟悉人事档案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和要求。
5、响应人须有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成功经验及案例,并注明合作项目的名称及签订时间。
6、响应人在上海本地设有公司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加盖公章)。
7、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须知
1、前来报名的被授权代表需先行前往我行一楼前台进行信息登记。
2、提供资质要求中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给我行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以刻录光盘或U盘的形式))。
3、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括:委托参与项目的名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公司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授权书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双方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
4、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请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此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均需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单位公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经总公司授权后的分公司,后续提供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只需加盖分公司公章。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报名的被授权代表,请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需经被授权人的签字认可。情况说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原件(当场审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将留存我行保存。如遇特殊情况,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打印件或由被授权人现场提供手机照片进行核验。
7、各类证书及其他各类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行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行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9、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地点: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5楼)。
联系人:郑依珺
联系电话:021-61899040